9月12日訊 被中國足協終身禁足的楊文吉,在他社媒的致歉聲明文章中詳細描述了自己遭遇欠薪以及俱樂部如何通過準入的經過。
相關內容如下:
現在低級別球隊有一個普遍現象就是俱樂部欠薪,發幾個月欠幾個月,如果你要自由身證明離隊,俱樂部就會讓你簽無債權糾紛。我自己那一年也經歷過這種情況,最后到整個聯賽結束的時候俱樂部還拖欠四個月的工資,因為當時足協不斷地催促俱樂部要盡快把拖欠球員的工資補齊,沒有補齊的不允許參加新一年的聯賽。
所以到了新賽季開始需要球員簽字準入的時候(這里也說明一下,足協要求每個隊要簽工資確認,足協嘴上說著只要一個人不簽字就不讓過準入,然后截止時間一拖再拖,等絕大多數人都簽字了,少數幾個人沒有簽字的,又以沒有參與仲裁為由不承認俱樂部存在欠薪,即便你參加仲裁了,在仲裁結果公布之前,也屬于爭議欠薪。而當時仲裁開庭的周期少則三五個月,多則大半年。這期間即便你合同到期了,想去新的俱樂部也需要原俱樂部的自由身證明,那你想想,你都跟俱樂部有糾紛了,還能輕易拿到自由身證明嗎?),俱樂部開始給我打電話說,要么先發兩個月簽字,要么過不了準入一分錢都沒有了。面對這種情況我真得感覺很委屈,獎金一分錢沒有就算了,連基本的工資都這么難拿到。
但我作為球員,也沒有什么好的辦法,只能選擇相信俱樂部。等過了準入后,俱樂部還是沒有補發那一年兩個月的工資。我們球員又無處訴說,給足協通話,足協的答復是讓球員與俱樂部商量。
足協可以幫忙仲裁,但是仲裁期限很長,會錯過一個轉會窗口,所以很可能會導致很多球員半年無球可踢,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球員只能去簽無債務糾紛而拿到自由身證明。最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我們沒有逃過法律的懲戒,中國足協也對我們進行了行業內最嚴厲的懲罰。我對我的行為真誠的表示懺悔,對所有懲罰都欣然接受,如果我的事情能夠警醒其他球員,從此杜絕類似事件發生,那也是中國足球的一大幸事。可是如果不能為奮戰在一線的中國球員建立起健全的完善的機制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那自然而然會有一批又一批的球員或是以相同的方式,或是以不同的方式,損害著中國足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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